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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過的事絕不後悔…..自戒條律獨行道,宮本武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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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一個女孩在廣播節目上說,她和相戀四年的男朋友分手了,因為她愛上了另一個男人;可是這個男人很花心,她只是他其中一個女朋友。她愛得很辛苦,卻捨不得放手。

  她問自己:放棄一個很愛她的男人、而去愛一個不愛他的男人,這是錯的嗎?一方面自問自答:放棄一個很愛他的男人,但她不愛他,既然如此,何必後悔!

  這時,一位老者的聲音傳了進來:妳不愛他,不管他多麼愛妳、待妳多麼好、他的條件有多麼的優秀,都是徒然的。自己不要的東西,為什麼還要可惜呢?既然妳甘心情願放棄,就沒必要覺得可惜。他曾是那麼無私地等待,他本來是妳的,妳自己選擇放棄,那就永遠不要覺得可惜,反正妳對他已經沒有以往的感覺。

  世上有很多東西是可以挽回的,像是良知、體重等等的;不可挽回的東西更多,舊夢、歲月、對一個人的感覺,這些都是。曾經愛過他,但是那份感覺已經遠了,無論多麼努力也是無法挽回的。放棄一個愛自己的人並不痛苦;放棄一個自己愛的人,那才痛苦;愛上一個不愛自己的人,同樣痛苦。或許,天真的想:也許自己還年輕,等年老一點,就不會那麼笨、這麼放不下。只是,放棄一個愛自己的人、而去愛一個不愛自己的人,到時候是否還有多餘的自我、可以追尋一個遙不可及的夢?我懷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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